凝膠指甲專業認證考試-報名須知

報名資格

年滿 15 歲(含)以上或國民中學畢業。報檢人基本資料欄(請務必準確填寫)

以下為報名資料填寫注意事項

  1. 姓名:依國民身分證上所登記姓名以正楷填寫,若報檢人曾經更改過姓名且所繳驗之證件與身分證姓名不一致者應檢附戶籍謄本佐證。
  2. 英文名:考生可指定英文名或羅馬拼音,將印製於通過認證之證照背面。已領護照者建議參考護照所示,未指定者將統一以國際通行之漢語拼音轉換,不得異議。
  3. 身分證統一編號:依身分證編號由左至右依序填寫(外籍人士填寫統一證號)。
  4. 照片欄:報檢人需繳交彩色,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 2 吋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 1 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照片應使用膠水或雙面膠帶牢貼於報名表之照片規格說明欄位,不可使用泡綿、訂書針、迴紋針或夾鏈袋。亦得繳交『證件照原始數位檔』。
  5. 出生年月日:依國民身分證上所記載之出生年月日期填寫。
  6. 聯絡電話:請填寫公司、住宅、手機電話(務必正確填寫)。
  7. 通訊地址:通過認證之證書寄送將依此地址寄送(務必填寫郵遞區號)。若依通信地址寄送證書而無法送達者,再次投遞之郵寄費由應檢人自行負擔。
  8. E-mail:請填寫有效之電子郵件信箱(無則免填)。
  9. 「免試術科或消毒衛生」,須於報名時提出申請,並提供證明資料,否則視同放棄。
  10. 「學科口述」(僅限學科選擇題,消毒衛生不提供口述)僅提供非中文語系之外籍人士申請,須於報名時提出申請,未申請者認證當天不再另行提供口述服務。
  11. 「報檢人簽章」一欄除用正楷書寫姓名外,並請報檢人親自簽名。
  12. 應檢人屬身心障礙者,其學術科測試時間及計分方式仍比照一般應檢人辦理。
  13. 認證准考證於應考當天報到時統一發放。
  14. 完成報名後,報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及延後考試。
  15. 遇有停電、颱風、地震、空襲、水災、火災等重大事故,承辦單位得將測試日期延後辦理,應檢人不得要求退費及交通補助。
  16. 協會有權視人數決定增加場次或延後測試日期,並提前公告,應檢人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退費。認證日期安排將以報名收件日期先後標準為依據。